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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,小娘子啊不值得_少年踏剑行_修真小说_书海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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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章,小娘子啊不值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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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二人驾车继续前行,很快便遇上了一条大河。
    丁前溪看着眼前的大河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,李宁洛发现了一条渡船停在岸边,跳下马车跑上前去问了问,那船家说,最多也只承载得了马,这马车肯定是带不走的,无可奈何的少女只好赶着马车沿大河边上走了好久,只遇上一处规模颇大的镇子,随后在丁前溪强烈不舍下,忍痛将马车卖给了一处车行,少女牵着马脚步欢快出了车行,也不计较其实已算是贱卖了的马车,不知道她在高兴些什么,卖了马车以后,脸上始终挂着丝毫不做掩饰的笑容。
    李宁洛上马,拍了拍马背,朝着丁前溪努努嘴,无奈,他只好爬上马,坐在少女背后,两只手向后撑着,这样的姿势等下肯定要从马上摔下来,所以一只小手抓住丁前溪撑着的胳膊,将他一只胳膊放在了自己的腰间,嘴角满含笑意的李宁洛,道了一声搂紧了,这才驱马离开。
    两人回到河边,找了只大船准备驮着马过河,中间遇到一波数人在岸边也准备乘船渡河,对面那行人出来一人,递过几两银子,客气着跟丁前溪商量着,“公子,能否让我们这帮人先行,实在是运送了诸多货物,跟卖家约定了交货时间,眼下再不抓点紧,便赶不上时辰了,这趟过河的船费,就让我们青山镖局替二位付了。”
    李宁洛接过银子,笑眯眯说了声:“好。”
    那么大一匹马,能占去好些本来能装货的地方,那船家对待那行人,态度有了极大转变,原因是腰夸一口大刀那人,显得极为上道,悄悄塞了好些银两给那船老大,在丁前溪稍显幽怨的眼神中,满载着一车货的马车上了船去。
    那车货上了船吃水极深,那帮一看就是江湖上押镖的一行二十来人,只好分成了两批,挎刀汉子随着货物先行过河,余下之人站在河边等待。
    约莫半个时辰来回,那船才晃悠悠的返回,载了剩余一行人再次离去。
    这一耽搁,等到二人过河再寻到客栈之时,天色便已然全黑了。
    没曾想在客栈又遇上了那青山镖局的人,十来个好手举着火把正围绕着那装着货物的马车严防谨守。
    其中有个看着腿脚不那么利索的青年,看见一骑二人摸着黑前来,小声跟领头的那位说了一声什么,举着火把小跑着出了队伍,向着其实有些脾气的李宁洛歉意道:“实在是不好意思,没想到时间最后还是没能省下来,还耽误了二位好些时候,在下林盛,镖头吩咐了,等下要是遇到二位在此歇脚,一定要代表镖局给二位陪个不是…”
    少女摆摆手,将马交给了小厮,便拉着丁前溪进了客栈,留下摸着头的林盛跛着步子回到那行队伍中了。
    那镖局队伍中有人戏言道:“林跛子,热脸贴冷屁股的感觉如何?”
    林盛习惯了这样类似于冷嘲热讽的话,江湖走镖,大多数遇到的都是些马匪,强盗一类的,前者规模小,抢了便跑,后者规模大,遇见了能捡条命就算万幸。
    前些年有回走镖,路上便遇上了一伙规模不算小的强盗团伙,那时的青山镖局在江湖上也算是小一流,压镖人数更是高达百人,那场强盗劫镖的结果便是,镖局一众好手闭眼了一大半,那群强盗则是一个活口都没留下,自己的腿则是在那时中了三剑,其中一剑伤到了脚筋,所以才落下了跛脚的毛病。
    别说林跛子了,就是死瘸子他都听得,人在江湖上行走,总得听上几句气话,怪话,没办法,一家老小全靠走镖这点银子养着,儿子大了,最近媳妇张罗着要给他报一个马术班,说到底就是骑马的,这笔银子数量可真不少,那教马的据说是前吴国曾经的一个训马先生…别人家的儿子都骑得马,自家儿子没理由眼巴巴看着,咬咬牙,钱给了。
    老镖头还在的时候,还念上几份自己的好,每月的银钱始终不曾克扣,可现在的青山镖局,在江湖上连三流镖局都排不上号。
    原因是老镖头自持是内外兼修的好手,年轻的时候得过一份上乘心法,他老人家性格坚毅,肯吃苦,这功法真被他练出个名堂来,青山镖局最风光的时候全靠他一个人撑着,绿林好汉一见到那个大大的青山旗,便主动让路,刚正不阿的人都有条坏毛病,不愿意同流合污,当年老镖头要是愿意低下头跟这条道上的官府打好交道,也不至于镖局到了小姐手中,青山那杆大旗,再也不顶用了。
    以往那些个只敢依附在自家镖局边上走镖的,后来的风头转的快,舍得刮出银子孝敬给官道上那些人,如今个个成了土财主,有好些镖局都转了生意,不再做这等吃力还不算讨好的镖行生意。
    这一马车货物,就算是小姐上道以来,走的第一趟真正的大镖,所获油水颇为可观。
    林盛看向客栈内部,此时的小姐男扮女装混在队伍里,小跛子不去想那么多,只愿意这趟出行平平安安,回头还能给儿子带上一个他心心念念很久的小糖人。
    …
    …
    白天那女扮男装的女子就站在腰间挎刀之人的身边,面容古朴老成的中年男人名叫罗轩,老镖头的闺女名姓朱,单名一个乐字。
    胸前裹着厚厚束胸的女子竟爱学那江湖游侠,腰间别着一柄长剑,面容显出几分女子才有的白皙,却又带着男子的英气,一双眸子小而有神。
    房间中油灯,映在窗户上的影子有两人。
    朱乐颇为紧张朝着那其实是自己师傅的男人问道:“那马儿好端端怎地得了痢疾,要不是临时换马,今晚恐怕连客栈都到不了,这批货要的急,到时候过了日期交不上如何是好。”
    一看就是没怎么混过江湖的雏儿。
    罗轩重重叹了口气,显得心事重重,都怪这些年老镖头实在是风光太盛,暗地里不知抢了多少家镖局的生意,自然惹上了不少仇家,这些年镖局逐渐衰落地厉害,加上如今又是个毫无经验的女娃娃当家,未必不会有仇家在这个时候跳上门来报仇。
    这趟走镖其实极为重要,只因镖局上下勒紧可裤腰带,省出了好些银两巴结上了一位不学无术的公子哥,那位公子哥胜在有个好爹,这趟出行赚钱倒是其次,关键是与那边牵上线搭好桥才最为重要。
    换了匹马便又是一笔开支,本来就担忧十足的朱乐此时不住盘算,没算出个名堂,忍不住开口问道:“师傅,你说我们这趟能赚上多少银子?”
    罗轩此时正在暗暗思索白天之事,冷不丁听到这句问话,隐晦皱了皱眉头,他看向自家徒弟女扮男装的样子,脑袋后面本来跟腰一般齐的秀发此时高高盘起,一副英朗公子哥的样子。
    头发是短了不少,怎地见识还如此之浅?
    罗轩待人脾气极好,此时虽有不满,但也按下性子解释道:“胭脂这种东西,在男人眼里看来,那就是一文也不值,可到了女人眼中,便是舍得那十几二十两花费买回家中细细妆容,毕竟几岁蒙童,到八十岁老太,都知道女为悦己者容这般最通俗的道理,没办法嘛,姑娘喜欢,那男人就得舍得掏银子,毕竟在某些姑娘眼中,胭脂盒是否精致,款式是否新颖,价钱是否高昂,那就是评判一个男子心意的最佳方法。”
    “咱们这趟从南往北,这一车厢的胭脂在南方成本只值那三四千两,毕竟南方胭脂不是那种稀缺的玩意,可越往北,这东西就越值钱,到了咱们这个地方,想要进这一车厢的货,可能就要上万两了,加上与各路打点关系,镖局的日常开支,又得多去千两,到了鹿角城,可就能卖出五万两的高价,谁不知道那地方靠近北魏,那群人最喜欢燕国这类精致的货物,就像咱们喜欢他们那边的战马一样…”
    “小…公子,咱们的镖局走镖的规矩原来是跟对方五五分账,可如今不同于往日,此行如果顺利的话,大概也挣得八千两,不要看这利钱的大头都让人家拿了去,咱们这钱,其实真不算少了。”
    名为朱乐的女子从来没想过小小的胭脂竟然如此获利,便又问了一个略显肤浅的问题:“师傅,咱们镖局自己做这般生意不成吗?”
    罗轩板着脸沉声道:“公子!万万不可如此决断,人家能挣钱,是因为人家有能耐挣这个钱,豪门世家最不缺的就是门道,我且问你,你进了货,运了去,销不掉又如何?真以为北魏那边的生意,是龙是虫都能做得的啊。”
    朱乐轻轻拉了拉男人的袖子,颇为惋惜道:“师傅,别生气,我就是随口那么一说,唉,爹早些年要是舍得放下身架,如今的青山镖局,在这片江湖中,那可真就是一座大山咯。”
    朱乐下意识摸了摸腰间长剑,心思本不在自家镖局身上的少女,此时将白天之事暂时抛却脑后,只想着有师傅在,这趟应该也出不了多大的纰漏,她一转话题道:“师傅,隐元阁最新排行榜上,出现了一个目盲老道士,据说那道士这辈子只出过一剑,千柄飞剑直接将那约莫是七境的大修士斩杀,你说这事是真的吗?”
    罗轩回答前,少女下意识握紧了手中剑,男人也是一脸向往道:“可能这片江湖水太浅,藏不了那种大人物,师傅自然是没见过的,如果真有那种人物,不是更好?这最起码证明了剑之一道,真的可以达到那种高度,再说了,即使真有人能驭使飞剑,跟为师关系也不大了,为师啊,是用刀的。”
    真如隐元阁所道消息,握刀三十载的男人眼神火热,千柄飞剑杀人,该是如何快意?
    激荡起的心气渐渐暗淡,他撇了撇少女握剑的手,手面上因为太过用力,此时都可以看到一条条小蚯蚓儿,接着道:“怎么?练上几天剑就想着飞剑啦?为师倒是希望,咱们青山镖局以后也能出现那种神仙人物,对吧?朱小剑仙?”
    罗轩会心一笑,朱乐跟着偷着乐。
    敲门声响起,林盛跛着脚站在门外禀报:“小公子,大镖头,白天河边遇到的那对男女此时已经进客栈休息去了。”
    林盛得到了一个答复,便跛脚离开了。
    朱乐这才想起,白天那一骑二人有点奇怪,男人挽着女人的腰坐在马背后面,这种情况不应该返过来吗?当看到那年轻男子身后同样背着把剑,这位镖局小姐才对丁前溪的印象深刻了一些,不然这等连驾马都不行的男人,她反正是瞧不上的。
    背了剑不代表会用剑,何况二人那乌漆抹黑的样子,再加上赶路铺在头发间的灰尘,这种形象很难让人高看一眼。
    朱乐这会儿遇上一个背着剑的丁前溪,又看了隐元阁消息的少女疑惑道:“师傅,白日里看到的背着剑的那人,身手如何?”
    罗轩直截了当回答道:“我当时离他那么远,看不出,再说了,你真把师傅当神仙了啊?一眼就看得出谁厉害,谁不厉害?”
    小姑娘唉声叹气,又丢掉了一个跟剑仙认识的机会,那少年虽然背着剑,肯定也不是能杀人的那种,毕竟在马背上都能颠的冒汗的人,能有几分厉害?江湖上不少公子哥不爱握扇,尤其喜爱学那游侠佩剑…唉?自己是姑娘,才不是那种膏粱子弟。
    罗轩一看自己徒弟这种神色,误以为她起了轻视的心思,轻轻呵斥道:“江湖水虽浅,可架不住王八多,切不可小瞧任何一个人,任何一柄剑…”
    朱乐没去解释什么,只是老气横秋打断道:“师傅,我知道啦。”
    她不知道的是,额头冒汗的丁前溪,可能不是被马儿颠的,只是单纯的因为,风吹过李宁洛头发,发尾打在他的脸上,很久没洗头的姑娘,发尾的味道属实不算好闻,好像其上也没有任何头油的香味,这都不是造成他流汗的原因。
    实在是胳膊在她腰间感受到的沉甸甸,让少年当下,十分紧张。
    最后看着油灯眼神怜悯的姑娘,摇头晃脑,自言自语:“那骑着马的可怜女子,就这样被迷去了心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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