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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_过野_都市小说_书海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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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执带林初去了老城区的一条小吃街。傍晚六点多,小吃摊陆续摆出来。

    陈执直接将她领进路口一家菜馆。

    林初发现他喜欢吃家常的食物。

    之前的小炒店,面店,这次的家常菜……

    那个空荡荡,连厨房都没有的大房子,他独自一人住在那。

    他是缺爱的。

    林初这样总结,不着痕迹打量对面的人。

    他的黄色头发太过招摇,一路吸引许多人的目光。此刻坐在店里,黄色的头发被落日笼罩,变成了一个灯泡,晃眼得很。

    “你为什么……会染黄色的头发?”大概店内气氛太过和谐,林初轻声问了出来。

    陈执正捣腾手机,眼皮也没抬一下,“打赌输了。”

    林初一怔。

    打赌……

    她没再说话。

    走出菜馆时,落日已经不见踪影,天色昏昏,小吃街上已摆满了摊子,亮与柔的吊灯交错,人群流动于两排摊子之间,熙熙攘攘。

    陈执朝小吃街抬抬下巴,问:“想吃什么?”

    林初摇摇头,“不用了,刚刚都吃饱了。”

    他没说话,手插着口袋往街上走。林初只得跟上。

    走了会,陈执停在一个摊子前面,问她,“土豆棒?”

    林初看一眼,摇头,“不用了谢谢。”

    他转回头对老板说:“给我根土豆棒。”

    林初:?

    她有些疑惑,想拦他的时候,他已经付完钱了。

    刚刚没说清楚吗?

    陈执将做好的土豆棒递给她,继续往前走。

    林初最近胃口不是很好,刚刚吃了点已经饱了,正想着怎么解决土豆棒的时候,他的声音再次传来,“鸡翅包饭吃不吃?”

    林初立马走到他身旁,声音响了些,字正腔圆,“不用了我不吃。”

    他垂眸看她,薄唇微动,“老板,给我来一份。”

    她捏着土豆棒,有些不解。

    他肯定听到她说话了。

    他将包好的鸡翅包饭递向她,她没接。

    陈执淡问:“怎么不接?”

    林初仰脸看他,两人面对面说话,她声音轻了许多,“你是没听到吗?我刚刚说了不吃……”

    陈执意味不明的神情,语气轻飘飘,“你不是喜欢说反话?”

    林初:“……”

    她知道,他误会了。

    刚刚在菜馆,他问她要吃什么,点了几个菜她都说可以,但是因为她今天胃口不好,所以根本没吃多少。

    林初认真解释,“你误会了,我是因为胃口不好。”

    “胃口不好为什么不说?”

    林初一噎,“我……”

    她不知道要说,她没那个习惯……

    他目光从她头顶掠过,淡声道:“胃口不好,那就去喝粥。”

    提步就走。

    林初担心他真的买一碗粥,在他路过她时一把扯住他的衣角。

    陈执脚步顿住,垂眸看向那只手。小小的一只,很白,青色的血管明显,手背的根骨因用力突起。

    林初:“我刚刚喝汤喝饱了,真的。”怕他不信,她用力点了点头,一双水眸睁大,里面盛满了真挚。

    陈执对上她的眼睛,斑驳陆离的小吃街背景下,她的眸像琉璃,明亮又脆弱。

    他皱皱眉,越过她朝另一条路走去。路口安置着黄绿色垃圾桶,他将手里的鸡翅包饭丢进垃圾桶。

    “咚”地一声响。

    林初抿唇。

    她没走到他身边,不紧不慢跟在后面。

    脾气真的不太好……

    她蹙眉想着,又走了一段路,听到隐隐约约的二胡声。

    忽然之间,又在这阵二胡声中听到“噼里啪啦”清脆的响声。

    她抬头看去,霎时停下脚步。

    前方十米,一位老人坐在路边拉二胡,他的身前摆放着一个瓷碗。

    陈执半着弯腰,将口袋里的一把硬币丢进碗里,几秒的时间,他直起身继续向前走,仅仅只是路人的模样。

    林初盯着他的背影。

    或许只是嫌硬币重。

    这个想法出现的下一秒,她狠狠斥责了自己。快步跟上去。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陈执将她送回家,两人在健身街分开。他一路都淡漠着脸。

    到家时已经近八点。

    林曲还没回来,林初学习了一天,又走了不少路,有些疲惫。

    她双手交叠平方在桌子上,垫住下巴。

    窗外的风越来越大,春风撩人。林初阖眸养神,享受微风拂面的感觉。

    “咚咚”的敲门声将林初吵醒,她迷糊地睁开眼,才发觉自己不知不觉睡着了。

    已经十点了。

    林初起身去客厅开门,意外的不是林曲,而是林趋。

    “爸爸,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?”

    林趋没说话,侧身进屋。林初发现他脸色不是很好,正要询问,看到他垂在身侧的右手——整个手掌裹着纱布。

    她瞬间紧张,“爸爸你手怎么了?”

    林趋摇头安慰她,“砸到了,没事别担心。”

    脸色这么难看,肯定很疼……

    她心里酸涩,有些不是滋味。

    林初给林趋倒了杯温热的水,本来想扶他去沙发那坐着,被他笑着拒绝,“我是手受伤,又不是脚,没事的小初。”

    “咚咚”的上楼梯声音,林曲回来了,拎着几个服装袋,风风火火地冲进屋里。

    林趋看见,调侃,“打算去相亲啊?”

    林曲朝他翻了个白眼,“男人都不是好东西,我穿漂亮衣服是给自己看的!”

    “给没给小初买一件?”

    林曲不说话了。

    林初缓缓说:“给我买了也没机会穿,我在学校都穿校服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不是马上就毕业了?”林趋喝了口水,问:“今天有没有出去走走?”

    林初:“去了图书馆。”

    林趋动作一顿,片刻后他放下水杯,认真看着林初,“小初,你告诉爸爸,你是不是想考大学继续上学?”

    林曲本来打算回去换衣服,听到这话立马折回来,“哎哎哎,说什么呢?哥你别挑拨行不行?”

    “我跟小初都说好了,等她高中毕业我们一起开馄饨店,别小看馄饨店,我做的这么好吃,到时候做大了还可以开连连锁!”

    林初将手揣进外套口袋,紧紧攥住。

    林趋皱眉,表情严肃看来是想好好地谈一谈。

    “小初上不上学,由她自己决定!”

    林曲见他这副架势不乐意了,“你搞得我害她一样?那么多大老板学习不怎么样不还是坐拥千万?!”

    说到底只是钱赚得多少的问题。

    林初声音不高不低,“姑姑,如果我能考上一本或者重点大学,您愿意让我去上学吗?”

    林曲闻言脸色彻底拉了下去,“你这话什么意思?你还真想去上学?我们不是说好了一起开馄饨店吗?学历高怎么了?你妈还是博士到头来……”

    “林曲!!”林趋厉声打断她的话。

    林初被她没说完的那句刺到了神经,她张开口,差点就说出来了。

    可她忍住了。

    ——没学历当老板的是少数,当了博士没赚什么钱就死的是少数。您是在咒我,觉得我会早死所以觉得我没必要上大学吗?

    这句话如果说出来就是利剑,不知道是刺向谁。

    不可以说的。

    林初用指甲死死扣住掌心。

    她比谁都清楚语言的伤害力,她不可以说这种会让大家都伤心的话。

    最初被欺负的日子里,身体上的疼痛折磨得她难以入眠,却比不上那些声音让她痛苦。

    其实有的时候他们少说一句话就可以了,让自己的嘴少说一句就可以了。

    “好可怜啊,怎么就惹到了李思巧她们呢。”

    “可怜什么?谁让她勾搭高源的,才刚转学过来就勾三搭四,看着就一脸好学生的白莲花样。”

    “可高源本来就不喜欢姚甜,他根本就不承认是姚甜男朋友。”

    “你看她头发被扯的,我要是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被扇巴掌一定不想活了,丢死人了。”

    谁想活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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